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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知识
发布时间:2018-07-03 09:37:41 来源:潇湘网 作者: 编辑:yztg 更多阅读

  1、单一账户体系是指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用于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核算管理的账户体系。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将我国财政国库账户设置为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五类账户的集合,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其中,单位最常使用的、最重要的账户为:“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2、账户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即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同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本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并同时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零余额账户与财政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相互配合,构成财政资金支付过程的基本账户。为了保证财政资金在支付实际发生前不流出国库单一账户,《方案》实现了先由代理银行支付,每日终了再由代理银行向国库单一账户要款清算的方式。

  特设专户:由于我国现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政策性支出项目较多,对资金的支出有特殊要求,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特设置预算单位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不得将特设专户的资金转入本单位其他账户,也不得将其他账户资金转入本账户核算

  3、支付方式:根据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各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就是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支付的,该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财政授权支付是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支付的,该账户可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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