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9时许,上江圩派出所接到上江圩政府安监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上江圩加油站附近出售散装汽油,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10时许,周某、义某被上江圩派出所民警查获。经调查,2人交代了自己私售散装汽油的违法行为。据其2人交代,因上江圩镇中石化加油站正在进行提质改造施工,暂停加油。周某、李某二人便多次以农用为名义,在派出所开出散装汽油购买证明后,到江永县城加油站购买大量散装汽油回上江圩镇以高于市场价格零散出售,从中获利。
目前,周某、义某已被江永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民警提醒:买卖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私自存储、贩卖具有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行为,不要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来源:潇湘网
作者: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