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15日讯(通讯员 朱家运)近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样检测中发现某企业提供的产品标志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经集体讨论,道县市场监督管理依法决定给与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这是道县依法推行“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柔性行政执法,营造包容有序的营商环境,日前,道县司法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对照国家《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等工作任务安排,准确把握免罚轻罚规定的适用情形和具体要求,对照本系统上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梳理明确适用于本县的免罚轻罚事项,严格遵循免罚轻罚的实施程序和适用规则。特别是对涉企轻微或一般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免罚、依法轻罚的事项情形,进行具体化、标准化梳理,并以“清单”方式定型、面向社会公布。
经过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道县共明确148项行政处罚免罚轻罚事项,加快实现精准执法、柔性执法,体现“执法的温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道县司法局将通过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免罚轻罚清单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调整清单中所涉及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来源:潇湘网
作者:朱家运
编辑:陈小婷